
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办法》3项管理制度。记者了解到,这三项管理制度覆盖从招生入学到毕业就业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配资门户论坛官网,为技工院校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近年来,北京市技工院校已建立特有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技能人才学制化贯通培养体系,学制从3年到7年,其中:中级工3年,高级工2年,预备技师/技师2-3年。目前,北京市开展全日制招生的技工院校有14所,其中技师学院(可培养中级工到技师)9所、高级技工学校(可培养中级工到预备技师)5所;共开设14大类111个专业,每年毕业生约0.9万人,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9%以上。
本次新修订的《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共九个章节、四十一条,对技工院校招生和学生学籍形成全过程规范、全周期闭环管理,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其中,在成绩考核与管理、毕业与结业部分,明确了毕业、结业要求,坚持“双证书”制度,学生可以同时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共九个章节、三十七条,突出教学规范、细化教学流程,细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严格规范教材使用管理等措施。在专业建设上,提出建立完善技工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装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设新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销淘汰专业。
《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办法》共四个章节、三十八条,主要包括实习管理、就业创业等内容。《办法》归集了北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填补了北京市技工院校实习就业方面的制度空白。在就业创业部分,首次明确对技工院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重申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有报考事业单位、应征入伍的权益,对招用本市技工院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同时,创新提出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估机制。
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三项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编辑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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